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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方案

时间:2025-04-04 10:02:44
资助工作方案

资助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资助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资助工作方案1

各高等学校:

我省高校连续六年开展“感恩季”系列活动,在推进资助化建设,强化资助育人功能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已经形成全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品牌载体。为更好地培养受助学生诚信感恩意识和自强自立精神,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全省高校20xx年“感恩季”系列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励志、感恩、成才

二、活动内容

1、国家助学贷款暨征信知识网络竞赛;

2、资助微电影征集活动;

3、艺术作品征集展卖活动;

4、“感恩·奉献”征比赛活动;

其他相关活动。

三、活动实施

1、4月至6月,组织国家助学贷款暨征信知识网络竞赛。4月至月,各高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暨征信知识宣传活动;6月,在浙江学生资助网举行国家助学贷款暨征信知识网络竞赛。竞赛分别设个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组织奖若干名。

2、4月至6月,组织资助微电影征集活动。微电影包括资助公益广告和资助宣传、故事片。6月1日前,各高校组织学生开展资助微电影创作活动,并选报优秀的微电影;6月0日前,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从中选取部分优秀作品在浙江学生资助网和相关媒体展播。

3、4月至7月,组织学生艺术作品征集展卖活动。6月20日前,各高校选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作的书画、陶瓷、雕塑等艺术作品;7月10日前,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并组织所有入围作品的展卖活动。展卖所得80%用于资助原作者,20%集中统筹用于资助其他困难学生。

4、4月至7月,组织“感恩·奉献”征活动。7月10日前,各高校组织征活动,并选送优秀征;7月底前,组织专家对征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篇,获奖征将编印成册。

5、4月至7月,各高校在积极发动、组织学生参加全省统一安排的活动同时,结合各校实际情况,创新活动方式,多层面、多形式开展以“励志感恩成才”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请各高校更加重视“感恩季”系列活动的'谋划、统筹和组织,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充分发挥活动在“资助育人”中的化功能,提高活动的有效性。各高校要特别注意总结本校感恩季活动成果,并注意收集活动图片,在9月底前以电子稿形式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孙立,联系电话:xx

资助工作方案2

20xx年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赢突破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教育资助政策落实落细,现就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

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保障以建档立卡学生为重点的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是当前全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教育资助工作职责、不断规范资助过程,做到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应享尽享。

二、规范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学校应对在本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包含建档立卡和一般贫困在内的所有贫困学生按“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逐一认定。要确保所有贫困学生全部纳入贫困学生库。

16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或未脱贫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户学生、脱贫监测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应优先认定为“特别困难”;

xx21、xx21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学生要根据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原则上一学年进行一次。各校(园)在认定时要强化和村委会的协作,按程序规范开展认定,认定结果必须经村委会审核同意,并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生,各校(园)要及时联系村委会,进行调查处置,确保认定结果公正公平,符合实际。

每学期资助开始前,各校(园)要对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进行核查,凡应资助而未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要提前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开展补充认定。认定为“特别困难”或“一般困难”后,方可接受资助。

三、加强对资助对象的`核查,确保资助对象精准,无遗漏。

各校(园)在确定资助对象时,要加强对特殊情况的研判,确保本校所有应资助的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1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各校(园)要收集完所有外县籍建档立卡学生的镇级(或村级)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对于无法及时提供证明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和户籍地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脱贫办联系确认,并收集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的电子照片存档。

2义务段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免于就读四类贫困残疾学生均属于在校生。各校要对在校残疾学生全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按资助政策把符合资助条件的所有贫困残疾学生纳入资助名单并进行资助,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3对于初三提前进入中职学习等原因造成人籍分离的,学籍所在学校应将其纳入本校资助学生名单进行资助。

4每学期资助名单确定后,各级自查、检查、反馈中发现或指出的应落实资助而实际未落实资助的学生,由各相关校(园)负责整改并发放资助。资助结果须在资助金发放后三日内按资助发放要求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加强教育资助资金管理。

及时兑付抵扣代金券(餐券),确保资助全部落实各校(园)要加强对教育资助资金的管理,资助金到帐后,要及时按要求发放。使用代金券(餐券)抵扣生活费的,要在资助金发放之日起,逐月抵扣。每月抵扣情况,须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并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每学期末,学校(幼儿园)要逐人核查资助金使用管理情况。核查若发现本学期不能抵扣使用完,学校(幼儿园)要对剩余部分资助金抵扣使用制定措施,确保在下一学期资助金发放前全部抵扣兑付到位。县局将加强检查,对因管理不规范、抵扣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处理。

五、加强资助宣传和告知。

确保受资助家庭准确掌握资助政策和享受情况各校(园)要常态化将资助宣传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利用开学、家访、家长会等时机,组织教师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资助政策,解答家长关心的教育资助热点问题,帮助家长及学生全面掌握教育资助政策,主动配合支持教育脱贫工作。各校在开展县外就读贫困学生资助落实情况摸排时,要 ……此处隐藏4975个字……的恐惧心理或逆反心理。

1、因材施教,重视学习辅导。

在转化“学困生”工作中,教师要更新传统的教学观念和方法,对“学困生”进行分类教育,分层教学,因材施教。教师要深入了解学生,用生动灵活的教育教学方法吸引“学困生”,在教学的各个环节要坚持“四个优先”,即“优先提高、优先答疑、优先检查、优先表扬”,特殊照顾“学困生”,并根据需要经常给他们开小灶,缺钙补钙,缺铁补铁,着力提高“学困生”学习兴趣和成绩。

2、增强班集体凝聚力,开展学生互助活动。

良好的班集体,和谐的学习环境,往往对“学困生”能产生较大的吸引力。各班级要以建立良好的班集体为突破口,通过建立一些帮扶对子和帮扶小组,努力形成学生之间亲密无间、相互帮扶、取长补短的良好氛围,减轻“学困生”的心理压力,确保“学困生”能得到及时而真诚的帮助,使他们能不同层次,不同程度地得到提高,获得成功,不断增强自信。

3、发现闪光点,让学困生尝试成功的喜悦。

在转化学困生工作中,教师要善于寻找“学困生”身上的闪光点,坚持“五个一点”,即:多一点爱心,多一点鼓励,多一点点拨,多一点表现机会,多一点思想交流。在转化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提出分

阶段的要求,对“学困生”中进步快,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要及时表扬鼓励,期中阶段,评选“进步星”,让“学困生”从中获得积极的情绪体验,使学困生深信人人都是成功者,尝试成功的喜悦,让更多的“学困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学期末,对“学困生”成绩提高较快的评为“学习进步生”,对思想品德进步较大的评为“规范优秀生”,予以表彰。

4、交流总结,评比考核。

首先,建立“学困生”转化研讨制度。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教育和转化“学困生”的交流会,及时掌握各班级教育对象的动态,研究教育手段和方法,做细帮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帮扶经验,及时交流推广,切实保证教育和转化学困生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资助工作方案8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xx〕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张家镇第二小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助学政策、筑梦未来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5日―5月15日

四、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学校要对本次开展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详细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

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资助工作方案9

为贯彻落实荆教发【20xx】29号文件和《荆门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精神,切实解决我园困难幼儿家庭入园难的问题,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管理领导小组

机关幼儿园资助贫困学生管理工作由吴锦华同志为主要领导负责人,詹翠芳同志为具体负责人,各年级组长及班主任为宣传、监督人员,各成员积极配合,协调组织实施全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1、贫困儿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2、贫困儿童资助工作评审小组

组长:(副园长)

成员:

二、资助对象

1、已被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军属中困难户子女以及烈士子女;

2、父母双亡或一方死亡,家庭缺乏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常年患重大疾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

4、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保教费家庭的子女;

5、孤儿、残疾幼儿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子女。

三、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元,受助对象在学前教育阶段资助不超过三学年。

四、办理程序

1、资助申请

每学期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受助儿童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县级以上民政、医疗等相关机构出具的低保证、孤残证、医疗证明或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证明等相关印证材料,填写《荆门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资格审定

幼儿园贫困儿童资助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儿童家庭情况进行评审。

3、公示

幼儿园将通过评审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儿童隐私。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上报

幼儿园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受助儿童名单后将受助儿童申请材料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和按规定复印的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五、资金拨付

收到学生资助中心拨付的专款后,在一周内将资助发放给贫困家庭。

六、工作要求

1、严格公示,经上级审核合格后在园内进行公示。

2、采取展板、口头等方式对家长做好宣传,以便做到家喻户晓。

3、专设管理人员,监督人员,不、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

4、各班教师清楚上交申请幼儿的具体情况,有必要进行相关的家访活动,以便确认申请的真实性。

5、将《申请表》、《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审核名册》、《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发放清单》等相关表册、公示照片及幼儿贫困材料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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